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市本级2022年第一批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78-2139702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市就业服务中心附:2022年丽水市本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名单2022.5.25市本级2022年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xls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