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交〔2024〕4号)规定,将2023年度市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资金结余18257.84元进行二次发放,发放清单见附件,现按照要求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交通运输局)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从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公示期间,各相关部门、企业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公航运中心反映问题和意见,提倡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出租汽车与轨道科,3891889,衢州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7月17日附件2023年度市区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二次发放清单单位总车辆数费改税部分(元)衢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出租车分公司1966827.39衢州公路运输有限公司832845.44衢州市柯城运输有限公司812848.40衢州柯鑫运输有限公司812903.01衢州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802833.60总计5211825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