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自贸片区正式启动2025年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及有关资金发放工作,本次主要涉及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用人单位引进培育人才奖励、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奖励以及中介机构或个人引进的创业类高层次人才奖励,青岛自贸片区用人单位新引进和培育的符合《青岛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1)中A类、B类、C类、D类涵盖范围的高层次人才,与青岛自贸片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三、申报项目(一)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1.奖补标准对经青岛自贸片区评估,(二)用人单位引进培育人才奖励1.奖补标准用人单位每全职新引进或自主推报入选1名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的,2.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引进培育人才奖励在人才认定后免申即享,(三)用人单位柔性引才奖励1.奖补标准对柔性新引进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具体标准为:1.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人才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2.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人才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3.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人才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4.用人单位实际支付人才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四)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引进创业类人才奖励1.奖补标准对独立新引进创业类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的机构或个人,按要求填报《中介机构或个人引进创业类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附件3),工作日9:00-17:30七、附件清单附件1.青岛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docx附件2.青岛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书.docx附件3.青岛自贸片区中介机构或个人引进创业类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docx附件4.青岛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材料明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