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部门,一、提升对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社保类存款、资金归集、账户管理和托管服务,(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负责)二、丰富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金融产品供给引导在穗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业务特点和优势,(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负责)三、加大养老产业发展融资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设立养老金融事业部或专营机构,(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按职责负责)四、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规范的保险公司,(市民政局、广东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市委金融办按职责负责)五、拓展丰富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产业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债等方式,(广东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职责负责)六、综合衔接协同各项支持政策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委金融办、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按职责负责)七、加强与健康、养老照护等服务衔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广东金融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八、增强老年群体金融服务便利化和获得感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网点布局,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结合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情况,(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负责)九、探索建立养老金融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区,加强引导银发经济场景建设、医疗健康产业资源与金融机构的对接融合,(相关区政府、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负责)十、探索港澳养老金融合作支持金融机构提供养老金融跨境服务,(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金融办、相关区政府按职责负责)十一、加强养老金融宣传引导加强常态化金融宣教,(广东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证监局、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负责)十二、加强风险防范加强监测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