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一)毕业年度是指高校毕业生毕业所在自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择业期是指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二)招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派遣到小微企业的除外,社保补贴有小微企业自行申报)的高校毕业生,(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二、补贴标准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二)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地址:艾山街道九龙家园联系方式:0531-75879509汶源街道劳保所地址:汶源大街129号,联系方式:0531-77936161里辛街道劳保所地址:北外环路3789号,联系方式:0531-76470969颜庄街道劳保所地址:颜庄街道友谊路103号联系方式:0531-76461211辛庄街道劳保所地址:北外环路3789号联系方式:0531-76410216南部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劳保所地址:创业路与南外环交叉口西北80米联系方式:0531-75874288四、申报材料(一)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三)《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四)《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