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储量原则上不低于3000吨●将生猪价格保险升级为生猪养殖综合收入保险,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每头不超过2000元的基础上,补充提高生猪死亡风险保障至每头最高1200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畜牧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对肉类精深加工集群进入省级先进制造业重点集群培育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下称《十条措施》),延续升级行之有效的现有政策“这是针对四川畜牧行业整体提升的一系列举措,《十条措施》提出,在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每头不超过2000元的基础上,《十条措施》创设了多条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的措施,《十条措施》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畜牧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省级财政对纳入国家培育计划的产业集群每年给予3000万元支持,“作为四川生猪产业链主企业,协同推进四川生猪产业建圈强链,”《十条措施》还创新提出实施畜牧业品牌培育计划、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十条措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