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闫秀云女1952-03精神二级杨镇地区2张洁欣女1983-08精神三级胜利街道3孙超女1986-05精神二级北石槽镇4陈学勇男1968-05精神二级赵全营镇5乔明远女1979-05肢体三级胜利街道6金淑秀女1943-01肢体二级李遂镇7王福庆男1961-04肢体一级杨镇地区8赵鑫男1994-01肢体二级大孙各庄镇9李海有男1977-11肢体三级木林镇10黄佶仁男1943-06肢体二级赵全营镇11丁燚男1981-12肢体四级杨镇地区12周玉兰女1951-02肢体一级李桥镇13吕福旺男1934-07肢体二级大孙各庄镇14王玉明女1949-07肢体二级木林镇15宋晓灵女1985-10肢体四级木林镇16李颖女1988-05肢体二级天竺地区17王桂香女1954-09肢体三级南法信地区18杜秀兰女1945-09肢体二级李桥镇19马金红女1966-10肢体一级马坡地区20于云雷男1983-12精神二级高丽营镇(居住地)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