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我市现已启动2025年稳岗返还工作,一、返还对象及标准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二、指标说明如下“上年度裁员率”为2024年裁员率,计算公式为:“上年度裁员率”=(“2024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4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4年1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稳岗返还资金通过“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精准计算并直接发放,必须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完善“单位规模、银行账号(退款银行)、单位经办人”等相关信息(不能为空且确保信息正确,四、返还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天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728-5362096附件:企业进入湖北政务网银行账号录入、变更操作流程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