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10月13日印发了《印江自治县城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下简称《管理办法》(2016版))(印府办法〔2016〕73号),因机构改革相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变化等原因,《管理办法》(2016版)中的相应规定已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拆建、改(扩)建行为,打造“精致、特色、宜居”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由我局对牵头对《管理办法》(2016版)进行了修改并形成了《印江自治县城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电子邮件:67532755@qq.com,二、联系地址:印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三、联系电话:0856-6222351四、意见反馈起始日期: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8日(10个工作日),印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