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为贯彻落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和《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大企〔2025〕179号,现就组织开展首批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遴选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满足《管理办法》中认定条件,且原则上应为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以下简称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拟申报企业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于2025年7月21日前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https://szjj.jxt.zj.gov.cn:8282/declare/guide)向所在地经信部门进行申报,已在“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填报或更新相关数据的省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省单项冠军,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的认定条件和工作程序,对申报主体(含有效期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逐级进行审查核实,有效期内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在浙央企填报的申请,无需审核直接推荐至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对各地推荐企业和在浙央企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二)推荐名单及推荐意见(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8月4日前通过“浙里雄鹰申报平台”完成上传报送,附件: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7月8日浙江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