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公示根据江苏省体育局《关于推荐评选2021—2024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体群〔2025〕18号】文件精神,经组织推荐、初步审核等方式,拟确定以下单位为先进,现予以公示:一、先进单位镇江市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受理部门: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体育科联系电话:0511-85588633联系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九华山南路2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