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2025年1月1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8号)文件精神,拟废止2024年7月8日印发的《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办法》(厦高管规〔2024〕6号)(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的,请于8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592-5380727电子邮箱:hj_linmj@xm.gov.cn来信来访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27室(邮政编码:361006)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高管规〔2024〕6号)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7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厦门火炬高新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高管规〔202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