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的责任,提名前以适当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专家联合提名时,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十)落实“绿色门槛”制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为企业的,牵头企业在申报时须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填写《“绿色门槛”制度审查意见表》,(二)纸质版:将提名书及附件(一式两份)、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及公示报告(模板见附件3)(盖章版)、2025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审查意见反馈单(附件5)(加盖单位纪检部门公章)、承诺书(附件6)(盖章版)、“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7)(盖章版)、知识产权等相关原件及青岛市科技局要求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至机关东部办公中心239房间(长江中路3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