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通知如下: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一)扩大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二)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可对相关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二、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四)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统筹地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三、做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七)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优先组织相关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相关企业配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专员,由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展就业帮扶、推荐岗位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建立实名帮扶台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相关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按规定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支持落实稳就业政策,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