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精神,我县2025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的30%返还,三、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四、材料及确认流程首次享受政策单位无需提供任何材料,非首次享受政策单位需提供最后年度申请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说明(见附件)及财务支出单据,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8号)执行稳岗返还政策,点击“稳岗补贴管理”模块中的“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功能,五、稳岗补贴信息确认操作说明(一)外网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http://60.211.255.251:8081/hso/logonDialog_114.jsp),点击左侧“稳岗补贴管理”(二)进入页面后点击“稳岗返还信息确认”(三)点击“我已阅读并继续申请”(四)待业务系统核算出上年度(2024)企业增减员及失业缴费情况后,(五)企业状态请认真并按真实情况填写(六)填写真实有效的银行信息及对公银行账号,(七)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请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项目的人数与金额(即本单位计划如何使用“补贴金额”,核实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八)核实补贴明细信息,选中材料后点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