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嘉兴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操作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嘉兴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25日嘉兴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操作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嘉兴市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方案(2025-2027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就地应用,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以下简称“三新”)是指通过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形成的高质量技术产品服务,第四条“三新”认定工作在市委科技委的统筹领导下,第六条申请认定“三新”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嘉兴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和社会民生发展需求,第九条申请单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嘉兴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申请书,第三章认定流程第十一条采用常态化申请、集中认定的方式组织开展“三新”认定,第十二条申请嘉兴市“三新”具体程序如下:1.发布通知,年初发布“三新”认定申请通知,申请单位可在线申领“嘉兴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证书”,第四章推广应用第十三条经认定的“三新”、国际国内“三首”产品、省级工业新产品、浙江制造精品和“品字标浙江制造”产品列入《嘉兴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推广应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纳入《目录》满一年的“三新”产品进行跟踪评估,第十五条支持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选用“三新”,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