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5〕6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项目入库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照资金支持重点内容和参考指引,确定辖区支持的项目纳入项目预算库,向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三份、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按排序装订成册),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出具初审意见并填报《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详见附件2),于2025年7月18日前盖章报送我局汇总,我局经有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纳入我市项目库,于8月1日前报省商务厅备案,三、其他事项(一)预算编制按照“以项目定预算”的原则进行,(二)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3,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5〕68号)2.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入库明细表3.申报指南珠海市商务局2025年7月11日(联系人:曾磊,电话:215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