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现按照通知要求将拟报送省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天,如对上述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受理单位: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660-3396022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工信大厦3楼,邮编:516600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11日附件:1.汕尾市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