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字号:大中小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5日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扫一扫,二、犬类重点管理区域内严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三、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须到菏泽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地点办理《养犬登记证》,(五)牡丹区康恒宠物医院:牡丹区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九)牡丹区望康宠物医院:牡丹区南华街和顺王府12001号,(十)牡丹区乐康宠物诊所:牡丹区太原路文化城2-1007,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初始登记费200元/只,五、办理养犬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养犬人身份证明;(二)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三)养犬人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四)犬只左、右、正面照片各一张,六、未按规定进行免疫的犬只以及重点管理区内的无证犬、流浪犬、违规饲养的烈性犬,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一)不按照规定办理养犬登记的,处每只一千元罚款,处每只五百元罚款,并处每只二千元罚款,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