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文件精神,我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裁员率根据上年年末和年初参保人数确定,职工退休、死亡调出、上学、入伍、劳动合同期满、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计入裁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今年稳岗返还继续推行“免申即享”方案,参保企业无需申报,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现将拟发放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限:2025年7月9日至7月15日联系电话:0716-32586170716-3258216附件:2025年度监利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拟发放名单监利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