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宝应县环评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宝应县生态环境局 | 2025-07-09
各环评机构: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的管理,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4日宝应县环评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规范在我县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环评机构从业行为,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环评机构是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接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评机构,第三条环评机构应与建设单位规范签订委托合同,第四条环评机构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应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期分析研判和初筛,第五条环评机构应建立健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审核、审定三级及以上质量控制体系,由该环评机构在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考核周期内审批的所有项目得分加权平均所得,考核采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议、审批部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由建设单位对环评机构的服务效率、服务态度及服务收费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附件:1.建设单位满意度评分表2.审批部门综合评分表附件1建设单位满意度评分表评价时间:年月日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环评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评价内容评价标准总分(50分)得分服务效率是否按照合同或协议时间完成服务成果的编制工作,15分合计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盖章):附件2审批部门综合评分表环评机构编制主持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项目名称评分标准(总分50分)序号考核类别考核内容分值得分1合规经营(15分)规范签订委托合同,因环评质量原因无法一次性通过专家技术评估或环评报告退改超过三次的扣10分)。

更多精选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2025-07-09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5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