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为继续做好沧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我局牵头对《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沧政字〔2020〕14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电子版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ZL70050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意见反馈”,2.信函可邮寄至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沧州市解放西路68号),3.单位提出意见的,应在意见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单位住所,个人提出意见的,应在意见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附件:《沧州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9日分享到:[打印页面|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