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了2025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工作,聚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制造、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成果,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活化创新主体动力、优化产业化服务保障,二、申报对象及条件按照自主申报、兼顾不同主体、先进带动示范的原则,分试点区域和试点单位两大类申报,申报对象须承担本区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相关管理职能,有开展成果产业化的工作基础,(二)试点单位,按照在成果产业化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不同,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参与)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以及使用成果或提供应用场景的企业、中试机构等直接从事成果产业化的单位,包括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等为成果产业化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三、申报事项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17日前,通过国家重点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信息服务平台(sd.miitip.com)完成申报,15192555266邮箱:cgk85161772@163.com附件:1.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的通知.ofd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书(区域类).docx下载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试点申报书(产业化实施类_第三方服务类_金融服务类).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