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的意见》(湘人社规〔2022〕33号)文件规定:对上一年度吸纳脱贫人口累计就业6个月以上、年工资性收入6千元以上的,可按照2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经各就业帮扶车间自主申报、县人社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及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拟拨付审核符合条件的44家就业帮扶车间2024年度稳岗补贴资金85.2万元(明细见附表),现根据湘人社规〔2022〕33号与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大家监督和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意见,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拨付补贴资金,监督电话:0739-7611137联系人:唐赞附件:1.绥宁县2024年度就业帮扶车间稳岗补贴拨付汇总表2.绥宁县2024年度就业帮扶车间稳岗补贴花名册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