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厅将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四)公布方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shandong.gov.cn/),二、申报条件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等内容),三、申报材料(一)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实际需要,(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评议,各市、各省级行业部门推荐申报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家,(二)申报机构应加强数字技术领域职业培训教材、教师、教法、教学研究等工作,将《培训机构推荐表》等书面材料以邮寄方式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51788246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电子邮箱:jpengrst@shandong.cn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6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