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装〔2025〕13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卓越级智能工厂1.申报主体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通知》中附件1,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3.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领航级智能工厂1.申报主体在河南省境内注册,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并按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广泛深度应用,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二)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要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