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景企服〔2023〕1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推动生态工业振兴发展的十八条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景经商〔2023〕86号)等文件精神,浙江康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欧博森智能传动(浙江)有限公司提交的参展补助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查、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拟予以资金拨付,共计8.732万元,详见附件,现将资金予以下达,请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附件:2025年度鼓励企业参展(第一批)补助名单.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