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的通知》浙退役军人办发〔2024〕11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本次嘉兴荣军医院短期疗休养工作,名额为48人(含2名工作人员),参加疗养的人员要求如下:生活一定要能自理,75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以及患有下列疾病的优抚对象均不宜参加短期疗养: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老年痴呆(智力低下、认知功能障碍)、严重的器质性心脏病等患有影响疗养活动的疾病,根据历年参加短期疗休养情况拟安排46名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参加本次疗休养活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可与磐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反馈,联系电话0579-84508181,附件:参加短期疗休养人员清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