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源区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源农联发〔2025〕1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吉农机函〔2025〕2号)精神,以下简称《2024年方案》)规定报废补贴机具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9个机具种类,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5〕3号)要求,以上25类补贴机具的具体报废补贴额按新发布的《吉林省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详见附件1),二、新增机具补贴标准测算原则对于新增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的机具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单台农机基本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三、提高报废补贴标准(一)纳入《2024年方案》的补贴机具,(三)报废并更新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的回收拆解企业,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报废补贴和报废并购置同种类机具更新补贴兑付,要做好农机报废补贴资金的统筹使用,本年度农机报废更新不可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如有变化,本方案明确的扩大报废补贴范围、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如有变动,附件:1.吉林省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2.江源区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白山市江源区农业农村局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白山市江源区商务局2025年7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