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开展关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鼓励小微型外贸企业参加深圳市小微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政策,对未纳入市统保政策的外贸“四上”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二、申报条件(一)在宝安区内依法经营,(二)企业在申报年上年度内在具备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资质的保险机构(含分支机构)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三)申报主体未参加同期深圳市出口信用保险中小微企业统保政策,统保政策企业名单通过市商务局指定承保机构提供的参保企业清单进行查询,三、申报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四、申报时限网上预申报时间(资料准备):2025年7月7日—7月11日网上正式申报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请各申报单位在正式申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六、注意事项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