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成果转化单位应当树立职务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损失的理念,第六条成果转化单位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与实施等活动的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在从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第七条成果转化单位领导人员尽职事项:(一)建立有利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的政策体系,第八条成果转化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尽职事项:(一)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登记,第三章免责情形第十条成果转化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在勤勉尽职的前提下,但因管理人员或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恶意隐瞒关联交易行为,第十一条成果转化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在勤勉尽职的前提下,但仍因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关联交易导致单位利益受损的,(四)管理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或者合规整改中,(五)管理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第十二条成果转化单位科研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第十三条成果转化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第四章免责认定第十四条成果转化单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内部认定制度和规范流程,对管理权限范围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开展尽职免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