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07月03日我局拟对塑料薄膜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26日-2025年06月30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0536-3889912电子信箱:qzshbjdt@wf.shandong.cn通讯地址:青州市圣水东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