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3〕3号)有关要求,黄浦区开展2025年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创新型企业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重点领域(包括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2、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划重点领域,3、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或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5000万元,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企业申请材料清单)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报表(原件加盖公章),2、《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4、主要产品和服务清单(包括名称、占销售收入比重、所属行业领域等),11、按照要求填写创新型企业申报数据电子表格(Excel格式,《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申请报告》及其余材料合订并配以目录及页码,来源:上海黄浦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政策服务部:方主任电话-微信:15618903837*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