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徐汇区2025年度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申请认定创新型企业总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在徐汇区的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三)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二、申报材料要求(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包括本企业和所投资企业情况,(二)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本企业和所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申报程序(一)企业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二)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相关部门在申报材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三)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认定条件组织对相关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四)获得认定的企业由市战新办批复,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