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包括:(一)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和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三)军事设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农业、林业、矿产、文物保护、防灾减灾、自然保护地等空间类专项规划,教育、民政、资源规划、交通运输、城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体育、文物、园林等有关部门,经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后,(二)规划编制依据、目的和必要性,(四)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涉密数据按照保密规定使用和管理,应当经市资源规划局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初步审查,市资源规划局对专项规划成果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规性及专项规划空间冲突等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第十五条专项规划经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后,属于涉密范围的应予保密,修改或突破设施约束性指标,主要指在不影响规划目标、设施体系、约束性指标和空间管控要求前提下,经市资源规划局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