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南科规〔2024〕1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瞪羚企业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3〕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度南宁市激励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工作,三、奖补规则(一)根据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等文件进行研发活动评估,(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进行研发奖补金额计算后,不予奖补:规模以上企业未依法依规填报统计部门《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数据,登录“南宁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平台”(http://kjj.nanning.gov.cn/sztz/t6366694.html)注册账号,申报企业按提示完成平台上《2023年度南宁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请表》等有关信息填写,材料清单中的《2023年度南宁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请表》在平台上经形式审查通过后,六、申报流程及其他事项(一)申报企业根据上述申报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提交研发奖补申报材料,(二)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情报所开展企业研发活动评估,组织科技管理、财务、研发归集等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三)市科技局根据企业研发活动评估结果,(四)根据《南宁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申报企业应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附件:2023年度南宁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申报材料清单2025年7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