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网站公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每次授予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国际科技合作奖每次授予数额不超过10个,科技部自1999年首次发布《实施细则》以来,《实施细则》在推动落实《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范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施细则》提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提名制度,《实施细则》还强化提名者责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实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科技部建立提名者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者的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在提名、评审等活动中对相关个人、组织的诚信情况进行审核,查看原文↓↓↓科学技术部令第22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