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举报问题线索内容(一)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线索1.伪造档案、劳动仲裁法律文书、劳动监察法律文书、法院判决文书等手段违规一次性补缴,2.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获取养老保险参保资格或缴费资格等手段办理提前退休,3.冒用他人信息进行重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等欺诈行为,(二)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问题线索1.虚构劳动关系获取工伤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伪造工伤认定书或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手段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三)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线索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符合领取条件而仍然领取失业保险待遇,2.虚构劳动关系、虚假解除劳动关系等手段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待遇,(四)社保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方面问题线索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2.信件举报:邮寄至江西省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邮编:334200),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dxsrsj2023@163.com3.现场举报:江西省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室四、举报注意事项1.举报人反映问题线索需对应征集内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具体问题线索,2.反映内容应与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保基金相关,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