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书送达公告柳州市复厚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本局于2025年6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内容是:孙凤琴于2024年12月9日向我局举报你公司冒用其身份证设立企业登记,并申请撤销设立登记,你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孙凤琴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你公司2012年6月28日的设立登记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可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联系人:蔡君、黄燕妮联系电话:0772-2611600、2082300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河东管理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特此公告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2日(信息员:蔡君审核领导:陈菲菲联系电话:0772-2611600)相关附件:柳州市复厚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扫描件).pdf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