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蚌经技术〔2009〕246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且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二)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不得存在下列情况: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四)《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其他相关要求,二、申报材料1.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2.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3)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7.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4)三、申报程序(一)企业根据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二)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并于7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附件5)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科技料,请各县、区工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市级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电子邮箱:kjk5317@126.com附件:1.《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3.蚌埠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评价材料4.申报企业承诺书5.2025年度蚌埠市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2025年6月24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附件1—4.doc2025年度蚌埠市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