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号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变更龙港至温州客运班线终点站许可,现向社会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77-68621031序号市班线名称起讫站原途径路线现途径路线日发班次下限申请企业备注1温州龙港—温州龙港车站—温州汽车南站龙港车站、萧龙线、甬台温高速、学府北路、温瑞大道、温州大道、温州牛山北路客运中心龙港车站、萧龙线、甬台温高速、学府北路、温瑞大道、温州大道、温州汽车南站2班龙港市龙温快速客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