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泗政发〔2018〕137号文),现对我单位建设的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科技综合体外立面及景观亮化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对社会进行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宿迁东方投资有限公司2.施工单位:光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江苏阳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监理单位: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5.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泗阳县开发区科技综合体内,主要内容为各类灯具约6700套,各类电缆约19000m,各类套管约14500m,网线约2700m,各类配电箱、控制箱约50套,线槽约4300m,7.工程合同价:2880265.11元8.送审结算价:2659893.00元9.审定结算价:2213771.41元二、公示时间:从7月3日起到7月11日止,三、意见反馈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泗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四、联系方式:1.联系单位:泗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中心2.联系地址:泗阳县党政办公大楼1楼01-14室3.联系电话:0527-852799024.联系人:陈明宿迁东方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