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25-06-26|文号:青人社字〔2025〕48号|失效日期:2026-06-30|文件下载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6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青岛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集聚青岛市就业创业,可申请享受累计期限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免租金住宿保障政策与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免租金住宿保障住房只允许用于申请人本人的生活住宿,房源用途区分求职保障住房和就业创业保障住房,六、经费保障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所需房租、水电气暖网、平台建设及公共服务区打造、管理运营服务、物业服务等资金,(二)线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爱山东”APP搜索“青岛市免租金住宿保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已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申请人,(三)租住管理申请人在承租期间,7.租住期间又承租租赁型人才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8.求职租住累计享受免租金住宿期限满6个月的,就业创业租住累计享受免租金住宿期限满12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