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4、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