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广大市民: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工作,明确货运装载企业的责任,强化其合法装载意识,确保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经阿图什市交通运输部门摸底排查并报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确定将克州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企业列为我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管(名单附后),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0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受理单位: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艾克木江·买买提联系方式:0908-4222319附件:阿图什市境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阿图什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