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82号为加强全省城镇供水行业监督管理,提升城镇供水单位履约守信、安全供水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城镇供排水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城镇供水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对全省县级以上城镇87家供水单位进行了评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一、评价依据1.《黑龙江省城镇供水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黑龙江省城镇供水单位信用评价评分细则》,二、评价标准按照《管理办法》及《评分细则》有关规定,城镇供水单位信用评价总分值110分,其中基础分值100分,评价工作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直接列入当年信用评价“黑榜”,全省城镇供水红榜单位共计63家,)信用评价结果是反映供水单位在经营活动中规范化管理和为民服务水平的量化体现,持续提升供水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便民服务质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5月23日附件:黑龙江省2021年度城镇供水单位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