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财政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招用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拟发放河北韬宁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壹万肆仟柒佰肆拾贰元整(小写14742元)、河北国创智链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仟陆佰壹拾玖元整(小写5619元)、河北奥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壹万壹仟贰佰叁拾捌元整(小写11238元)、石家庄爱眼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万零伍佰柒拾壹元整(小写50571元)、石家庄市普卫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仟陆佰壹拾玖元整(小写5619元)、河北星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仟陆佰壹拾玖元整(小写5619元)、石家庄银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社保补贴伍万肆仟捌佰叁拾壹元整(小写54831元)、河北环海物流有限公司社保补贴壹拾叁万零贰佰捌拾叁元整(小写130283元)、河北今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贴柒仟捌佰柒拾叁元整(小写7873元)现将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受理电话:0311-660868381_附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