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28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2025年支持“重点省专”培育实施方案(备案版)》的批复》(浙经信企业〔2025〕91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省专”)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2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反馈至0577-656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