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委):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234号,并就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立足生物制造产业化现状和技术发展需求,重点培育木质纤维素、一碳化合物(如一氧化碳、甲醇等)等生物制造新原料开发利用领域中试平台,详见《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附件2),3.有较完善的生物制造产品研发、生产和平台管理体系,4.符合《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有关要求,5.每个平台可根据自身条件和服务能力明确1个或多个主要服务领域,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局(委),指导填写《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附件2),请各申报单位将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于2025年7月4日前提交至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局(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核实,连同推荐文件、申报材料等(纸质版一式三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按要求推荐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2.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培育指南(2025版)3.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申请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30日(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廖碧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