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我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质效明显提升,(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产业主体培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6.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产业集聚扩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9.建设产业发展高地,推动资源和创新要素集聚,打造四大机器人产业发展高地,(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1机器人中试平台机器人集群智能协同中试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专栏2机器人训练场人形机器人综合能力训练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4.强化场景应用创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5.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17.加强产业人才培养。